也許年輕的一代會認為這是一種流行趨勢,
會認為是腦力激盪的一種方法,
會認為是彼此表達親暱的一種方法。
我沒有辦法改變別人怎麼想,
不過我可以表達自己怎麼想。
我不喜歡這兩樣東西,
應該修正為,討厭這兩樣東西。
討厭程度應該就跟別人未經同意讓我吸二手煙一樣吧!
年輕人當然可以堅持你的行事風格!
可是請顧慮一下和你說話的人作何感受。
我覺得看得很累,很辛苦,
要花時間去猜字、聯想,
一點也沒有聊天時應有的輕鬆、自在。
表情動畫的出現目的,
是為了傳達文字無法表現的情感,
而不是讓人代替文字用的。
代替文字用的情況下,
不僅一句短短的話裡面,
各種上上下下扭來扭去的東西讓人眼花撩亂,
更重要的是,這些替代文字的圖案,
他們所畫出來的表情,
真的是你想讓對方看見的表情嗎?
一個注音可以代表很多個中文字的音首,
所以被會錯意的可能性應該不需要多說也能明瞭。
也許你覺得很方便,速度很快,
可是當句子中注音文出現的頻率過高時,
可否想過看的人的感覺呢?
可否想過別人跟你談話不僅要要花腦力、心思來營造氣氛外,
還要花更多的精力去猜你到底想表達什麼?
這使得我不得不為你冠上自私的罪名。
也許有的人只是想跟對方裝可愛,
表達親暱。
這很OK!
真的!
但是做人要搞清楚,
誰能讓你裝可愛,誰不能。
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跟你親暱的,
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忍受這種肉麻黏膩的情感表達方式。
至少我不能忍受。
別人(我定義中的別人)對我裝可愛的時候,
我只想對他罵髒話。
你可以說我罵髒話很粗俗、不雅,
我也能說你裝可愛令我噁心、反胃,甚至想去醫院掛號了!
其實我很討厭別人對我說:「最愛你了!」「最喜歡你了!」
除非那個人行為真的能讓我覺得他真的最愛我、最喜歡我。
我不討厭甜言蜜語,
我只討厭華而不實的甜言蜜語。
說我現實也好、嚴苛也好,
我就是無法欣賞不實在的表現。
今天一不小心又跟笨愉還有阿槐的朋友槓了起來。
因為他不經勸告,堅持與我談天使用注音文與圖案字。
其實也有人使用這兩樣東西沒被我罵,
那是因為,他只是合作的廠商而已,
所以不用浪費我的口水罵,
重點講一講究可以關掉視窗,
不需要搞壞關係,
連一句客套話也不想說。
不過今天這位友人(不知道算不算友人),
如果今天站在朋友談天的立場上,
我已經明白不含糊的向你表示我不喜歡這樣,
你卻依然不顧慮我閱讀不適的感受,
那就如同你不在乎我不想吸二手煙的感受,
這樣的人,我並不需要對他客氣,
因為我並不在乎失去這樣的一位友人。
更何況,
他連友人,都稱不上。
題外話,
這讓我想到某位在我心裡已經永遠算不上友人的人。
你可以不在乎我的感受,
我同樣也能不要你這個網友,
禮尚往來嘛。
--
當然啦,我也承認我會對某些人特別寬容、偏心。
那是因為她(他)是我重視的人!
[公告]
未經同意擅自用他人名義去搭訕人,
是非常不尊重他人的行為,
我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了。
- Jun 12 Tue 2007 2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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