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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年輕的一代會認為這是一種流行趨勢,

會認為是腦力激盪的一種方法,

會認為是彼此表達親暱的一種方法。



我沒有辦法改變別人怎麼想,

不過我可以表達自己怎麼想。



我不喜歡這兩樣東西,

應該修正為,討厭這兩樣東西。

討厭程度應該就跟別人未經同意讓我吸二手煙一樣吧!

年輕人當然可以堅持你的行事風格!

可是請顧慮一下和你說話的人作何感受。



我覺得看得很累,很辛苦,

要花時間去猜字、聯想,

一點也沒有聊天時應有的輕鬆、自在。



表情動畫的出現目的,

是為了傳達文字無法表現的情感,

而不是讓人代替文字用的。

代替文字用的情況下,

不僅一句短短的話裡面,

各種上上下下扭來扭去的東西讓人眼花撩亂,

更重要的是,這些替代文字的圖案,

他們所畫出來的表情,

真的是你想讓對方看見的表情嗎?




一個注音可以代表很多個中文字的音首,

所以被會錯意的可能性應該不需要多說也能明瞭。

也許你覺得很方便,速度很快,

可是當句子中注音文出現的頻率過高時,

可否想過看的人的感覺呢?

可否想過別人跟你談話不僅要要花腦力、心思來營造氣氛外,

還要花更多的精力去猜你到底想表達什麼?

這使得我不得不為你冠上自私的罪名。





也許有的人只是想跟對方裝可愛,

表達親暱。

這很OK!

真的!



但是做人要搞清楚,

誰能讓你裝可愛,誰不能。

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跟你親暱的,

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忍受這種肉麻黏膩的情感表達方式。

至少我不能忍受。


別人(我定義中的別人)對我裝可愛的時候,

我只想對他罵髒話。

你可以說我罵髒話很粗俗、不雅,

我也能說你裝可愛令我噁心、反胃,甚至想去醫院掛號了!



其實我很討厭別人對我說:「最愛你了!」「最喜歡你了!」

除非那個人行為真的能讓我覺得他真的最愛我、最喜歡我。

我不討厭甜言蜜語,

我只討厭華而不實的甜言蜜語。

說我現實也好、嚴苛也好,

我就是無法欣賞不實在的表現。



今天一不小心又跟笨愉還有阿槐的朋友槓了起來。

因為他不經勸告,堅持與我談天使用注音文與圖案字。



其實也有人使用這兩樣東西沒被我罵,

那是因為,他只是合作的廠商而已,

所以不用浪費我的口水罵,

重點講一講究可以關掉視窗,

不需要搞壞關係,

連一句客套話也不想說。

不過今天這位友人(不知道算不算友人),

如果今天站在朋友談天的立場上,

我已經明白不含糊的向你表示我不喜歡這樣,

你卻依然不顧慮我閱讀不適的感受,

那就如同你不在乎我不想吸二手煙的感受,

這樣的人,我並不需要對他客氣,

因為我並不在乎失去這樣的一位友人。

更何況,

他連友人,都稱不上。



題外話,

這讓我想到某位在我心裡已經永遠算不上友人的人。

你可以不在乎我的感受,

我同樣也能不要你這個網友,

禮尚往來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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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啦,我也承認我會對某些人特別寬容、偏心。

那是因為她(他)是我重視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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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美蒂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